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但是,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法律主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 监外执行 : (1)有严重疾病需要 保外就医 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人员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是处***或拘役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等。监外执行是不得适用减刑条件的,能适用减刑的条件是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法律主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 监外执行 : (1)有严重疾病需要 保外就医 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
法律主观:适用监外执行的,暂时不需要坐牢。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罪犯,可以在刑期执行过一半以上且实际刑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下,申请监外执行。
期间还可以监外执行。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具体条件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而特殊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那么判刑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呢?下面的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判刑是可以监外执行的,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1、监外执行的办理: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是否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3、法律主观:监外执行的办理:由监狱、看守所提出 暂予监外执行 的书面意见,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4、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申请监外执行的步骤
1、办理监外执行的流程如下: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2、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外执行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写申请的,向所在监狱写监外执行申请书,理由一定要写清楚,然后有关执行机关做出书面意见,报批后才可以。
监外执行如何办理
法律主观:监外执行的办理:由监狱、看守所提出 暂予监外执行 的书面意见,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监外执行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写申请的,向所在监狱写监外执行申请书,理由一定要写清楚,然后有关执行机关做出书面意见,报批后才可以。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监外执行指的是对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特殊情况不能对其收监执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暂时监外执行。
2、【法律分析】: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3、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4、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在期间取保监外执行。
5、监外执行意思如下:是指被判处***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