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是什么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为了规范房屋的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的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的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村镇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组织参与《房屋登记办法》起草工作的相关人员编写。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为了规范房屋的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的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的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村镇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法第一章规定了物权公示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条的规定,是对不动产公示原则的具体体现。 不动产,即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
(一)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依法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
1、法律分析:在兰州,要开无房证明,需要到带上相应的证件,到兰州房管局开。办理无房证明详细流程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或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2)夫妻双方(原件)、未成年(18周岁以下)子女户口簿(原件)。
2、房产证撕破,权利人可以向兰州市所属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3、兰州市西固区经纬城办理房产证是在兰州市房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36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楼。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4、兰州亚太城市月光小区的房产证是在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5、兰州的住房房产证,不可以在其他地区的房管部门申请鉴定或查询,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房产证,到住房在兰州登记的那一家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查询或鉴定手续。
6、除非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产权,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等税费,办理出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为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过户给非本单位职工。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房屋的产权登记是具体指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由有关的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权一般是以房屋产权的登记作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
2、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全部权登记发证制度。
3、法律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其目的在于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4、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办法(指《房屋登记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9号)同时废止。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条
1、第四十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四)取证,这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即购房人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领取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全部结束。《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4、第三条 房屋权力的取得、转移、变更、抵押、灭失和终止,应当办理登记。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登记的指导、监督工作。
5、农村的房子是可以办房产证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6、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为了规范房屋的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的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的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村镇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组织参与《房屋登记办法》起草工作的相关人员编写。
房屋登记是指将房屋及其权利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以保障房屋权益安全。为规范房屋登记程序,保障权益安全,制定了《房屋登记办法》。
)概念:第2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主管:第4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四十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