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和国际仲裁的区别
法律主观: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有:仲裁机构可选中国的,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
涉外仲裁主要特点: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一般有三种不同,分别为机构的选定,规则的选定,裁决是否最终局不同。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是指争议主体分属于不同国家或争议的内容涉及不同国家的仲裁由称为国际商事仲裁。3.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合法仲裁,又称依法仲裁,是指仲裁人依据一定的法律对***进行仲裁。
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现代仲裁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对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作出区分。其区分主要在于争议有没有涉外因素:① 国内仲裁。是解决本国当事人之间没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的仲裁。② 国际仲裁。
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1、法律分析: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2、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内容 可仲裁性的审查。争议的可仲裁性,即某一争议事项是否可交由仲裁解决。 对仲裁协议(条款)有效性的审查。
4、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仲裁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包括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等。
5、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否则仲裁无法受理。涉外仲裁机构的确立主要有:(1)在其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2)在对方当事人所属国常设仲裁机构仲裁;(3)在第三国或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
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是我国设立的专门仲裁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以及对外贸易有关业务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的组织。
【考点】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详解:中国现有两个常设涉外仲裁机构,考生记住即可。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一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两者现都附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
所以大多数仲裁案件都被提交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 67临时仲裁机构。 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专业性仲裁机构。 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
(二)常设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是依据国际条约或一国法律所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及办事机构设置、组织章程、行政管理制度及程序规则的仲裁组织。
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