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到12月
1、疫情期间社保减免到12月疫情期间社保减免到12月,中小企微企业减免三项社保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深圳社保减免到12月通知,深圳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影响。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对个人部分
1、疫情期间个人社保是不可以减免的,。疫情期间所出台并实施的社保减免政策,是专门为了中小微企业而设定的,与个人缴纳社保是没有任何关联。国家为了减小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大力冲击,企业或单位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2、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2020年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
3、法律主观:疫情期间个人缴纳社保不免费。个人减免不合适,单位减免社保是为了公司更好的生存,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工资照常发,个人账户社保和往常一样扣。
4、养老保险 众所周知,职工社保每个月都会扣工资,就是指每个月需要上交给国家的缴纳部分,养老保险每月扣除由(个人缴纳8%)和(单位缴纳16%)两部分组成。
5、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其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照执行。
疫情期间企业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1、法律主观:中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如下:为了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遭遇的困难,首先,国家制定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定。其次,经营情况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2、企业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银行存款 其中疫情期间企业所减免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实际征收的金额计提和处理,不作为补助的项目处理。
3、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其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照执行。
4、关于北京社保7月份减免新政策规定,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5、根据了解发现,疫情企业社保减免政策2-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大型企业2-4月的上述3项费用,减半征收。
6、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22年出台,在2022年实施。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现在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
疫情社保减免6个月
1、疫情社保减免6个月?具体来看下2020疫情社保减免的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0年,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疫情社保免交是真的,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3、个月受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后,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超过6个月。
4、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其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