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一)鉴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法律主观: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通过对劳动者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障碍。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5、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6、法律主观:一, 劳动能力鉴定 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 工伤 职工 伤残等级 的标准,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相关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会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各分为几个等级_百度知...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致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x0d\x0a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一)鉴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法律主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