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取保候审的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被拘留人。
3、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相关问题。根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2个月,监视居住不能超过6个月。并且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程序,期限届满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
4、第一,根据《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可以根据需要延长一个月。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且需要进一步调查,但证据又不足以***,就可以依据该条申请取保候审。
5、法律主观:刑诉法72条的内容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
1、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2、(四)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以下几项义务: 不得离开指定地区。被取保候审的人通常会被要求在一定的地区内停留,离开该区域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的撤销和重新拘留。 不得接触受害人和证人。
5、第九条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6、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年9月21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取保候审规定,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一改模糊的规定,从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定。
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可以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情、社会危险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决定。提供保证人。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当事人可能判处***以上刑罚的;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及依据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以上刑罚,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主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申请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主体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实施主体为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形式用书面形式。
审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