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辩护律师,女方辩护律师怎么称呼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方辩护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方辩护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民事案件被告一定需要聘请辩护律师吗?

您好!可以。律师自己的民事案件,可以自己作为原被告参与诉讼,不用委托他们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女方辩护律师,女方辩护律师怎么称呼

律師可否为自己亲属辩护?

只要不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为亲属辩护是可以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律师参与吗?

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书,是自己的一种认罪伏法的态度,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或者是在被讯问的时候,律师是不能在场参与的。但是如果准备签订认罪书,最好将情况告知辩护律师,求得律师的帮助,最好让辩护律师到场。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律师不能到场的,时候一定及时告知律师。

不可以。即使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刑诉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律师参加,即使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不参加,检察院也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参加。否则检察院无法证明其是在知道认罪认罚结果的情况下签订具结书的。

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认罪认罚书的签订可以不要值班律师律师在参与。坚决认罚认罚具结书,必须有律师在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司法机关应该为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者有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指派的律师好不好啊?

法院指派的律师通常称为法援律师,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来说,法院指派的律师与自己花钱聘请的律师在服务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是在责任上的差距。

法援律师对案子本身不会尽心,而只是为了完成交给的辩护义务,大多数是履行一下程序,走过场辩护。

二是专业水平差异。

法援律师一般是案源不多,从业时间不长的律师,有专业经验的大律师一般不会接法援案子

法院指派的律师又叫法律援助律师,这种律师还是非常尽责的,即使只拿着很少的办案补贴,他们还是会很负责的办理案件的。

我接触了好几个做法律援助的律师,他们办理案件的过程还是很仔细的,对证据都会认真审查。毕竟律师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

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嘛?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方辩护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方辩护律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专业刑事律师辩护,专业刑事律师辩护网
上一篇 2025-03-31 07:39:06
值班律师出庭辩护,值班律师出庭辩护吗
下一篇 2025-03-31 17:30:0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