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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到哪里申请认定?
苏州工伤鉴定要去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向有关机构申请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2021苏州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5级20万元,6级16万元,7级12万元,8级8万元,9级5万元,10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5级9.5万元,6级8.5万元,7级4.5万元,8级3.5万元,9级2.5万元,10级1.5万元。
苏州市立医院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可以提供医疗费用评估工伤鉴定等服务
交通事故受了伤,责任方进行医药费的赔偿,赔多少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而是应该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设在苏州市立医院本部的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与2008年初正式挂牌运行,它是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中介机构。司法鉴定所可以依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鉴定委托,主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后期医疗费用评估、护理依赖级别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亲子鉴定等项目。
苏州申报工伤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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