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内公民在国内犯法有权利聘请香港律师或是国外律师吗?
国内公民在国内涉嫌刑事犯罪的,聘请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的情形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其聘请的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律师不分国界,但是必须要有资格。
1,首先你在国内犯法,实用的法律是国内的法律,你觉得国外的律师熟悉国内法律吗?估计不大现实!可能会适得其反!
2,因为律师从执业中有公民不一样的权利,比如可以申请翻阅案综,而普通人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做到,所以须要有资质也是条件!
3,从标题和补充来看,你使用的是犯罪,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证明你自己主观意见认罪,那么积极的认罪态度会适当有减刑的可能,所以建议还是聘请国内律师较好!
综上所述,你是有权利请国外律师,但是不一定有好的效果!
律師可否为自己亲属辩护?
只要不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为亲属辩护是可以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中国的律师,在法庭上对辩护者有帮助吗?
当然是有帮助的,从不请律师和请律师两个方面分析
一、不请律师
1、很多当事人往往是法盲,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并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有甚者,自己犯法了都不知道犯的是那条法。
2、很多当事人涉案往往都是第一次,精神状态恍惚(被吓坏)往往思维逻辑不清,甚者不愿意面对,别人指控你什么你就会认什么。
3、案发太突然,当事人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导致重要信息和重要线索没办法或者没时间去收集,不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4、当事人可以自己辩护,虽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辩护的权利,当事人的陈述往往是凭自己的感觉。并不一定有理有据,而且法律也不一定认可。
5、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属于公益型的法律支持,只能从事实面来陈述。也就是走正常程序,并非全力以赴。最后只能听天由命。
二、请律师
1、律师长期处理这样的案件,面对案情跟当事人心里状态不一样。思维条理清晰,帮你分析,理清情况。
2、律师精通这类案件,能在法律条款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能对结果做个预判,让你心中有数。
3、律师可以帮当事人申请应该享受的权利。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向检察院、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或者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5、律师可以了解案情现阶段的情况和同案人相关详情,辩护律师从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结合案情整体情况给出办案意见。
总而言之,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往往事半功倍,作为当事人家属,最忌讳的就是自以为是,千万不要“有病自医”或“有病乱投医”。找对律师、相信律师、配合律师是解决案件纠纷的正途,一个靠谱的律师能够“该赢的案子都能赢,该输的案子不一定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