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死刑案辩护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死刑案辩护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劳荣枝一直未与家属见面由相关部门指定律师辩护,结果会怎样?
目前劳荣枝案尚在侦查阶段,
且劳荣枝本人拒绝了家属为其聘请律师,
由司法机关指定的法援律师任劳荣枝的辩护人,
在劳荣枝案没有公诉至法院开庭之前,
劳荣枝的家人是见不到劳荣枝本人的,
只有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家人才能在庭审现场看见劳荣枝,
但是是不允许交谈的,
只有在法院判决之后,且劳荣枝本人或律师,家人没有提起上诉,
10或15日的法定上诉期过后,
判决书生效之后,
劳荣枝如果被判死刑的,
在依法执行死刑之前,
法院会安排劳荣枝和家人会见,作最后告别。
如果劳荣枝本人提出不想和家人会见,
法院也是尊重她本人意愿的。
如果劳荣枝没有被判死刑,
判的是死缓,无期,或者有期徒刑的,
在看守所移交监狱执行刑罚之前,
劳荣枝本人提出申请,或家人要求探视,
看守所会安排劳荣枝与家人会见一次,时间大致在20分钟到40分钟之间,
之后劳荣枝被移交监狱执行刑罚后,
监狱每月会安排一次罪犯和家属的会见,
目前在案件尚在侦查阶段,
劳荣枝家人虽然见不到劳荣枝本人,但是可以和劳荣枝的法援律师取得联系,了解劳荣枝的基本情况。
开庭之前绝对不能与家人见面,这是法律的规定。
有相关部门指定律师为她辨护,结果与家人聘请律师辨护出入是非常大的。
明白人都懂,换句难听话说,家人聘请律师是:收人钱财为人消灾,还有一种可能是:案子影响很大,有的知名律师也会自告奋勇,免费或减免一半为她服务,为的是取得名声,为以后接案子方便,这二种情况对劳某非常有利。
法律援助律师:一般都是走走法律程序,等于戏中的龙套,跑跑场子而已。
相关部门指定律师:那就不好多说了!对劳某是绝对不利的。
究竟是怎样?还得静待后期的进展,目前谁都说不清楚。
劳荣枝二哥委托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丹红担任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律师在前往看守所会见时遇到问题。
南昌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劳荣枝目前羁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劳荣枝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希望家属摆脱阴影;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同时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公安机关充分尊重劳荣枝本人意愿,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协调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劳荣枝提供法律援助。12月12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律师已对劳荣枝进行法律援助。
很多社会影响性重大的刑事案件中常常出现法律援助律师与家属委托律师的冲突问题,例如北大吴谢宇杀人案,还有劳荣枝故意杀人案。对于在押人员拒绝会见,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中指出,看守所应要求嫌疑人(被告人)出具书面说明,并将书面说明转交辩护律师。
毕竟辩护权属于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其自己出具的书面说明显然比起家属的意愿来说,应当更加优先。但因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很多家属及辩护律师对于是否是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意思存有异议。个人也认为应当允许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这样也能让家属真正放心。另外,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两位辩护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完全可以先为嫌疑人(被告人)指派一位辩护律师,这样家属再委托一位律师,这样就不会存在冲突。至于问题所说未与家属见面,这个按规定本就无法与家属见面,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还是照常推进。
劳荣枝阿劳荣枝,你的人生条件当初很好的。接受高等教育,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从事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本应该是很优秀,很优雅,有气质,有修养的女人。突然一次华丽转身辞职,千不该万不该,去跟一个坏人撕混充当杀人牺牲品。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给自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献了青春又献终身。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不归路。你犯的罪真令人触目惊心,为你自己摧毁自己的美好前途十分惋惜和伤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死刑案辩护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死刑案辩护律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