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辩护律师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辩护律师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诉讼中,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并出庭辩护?
不允许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几名被告人,除非当地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十五)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这里所说的坏人,实际在法律上称犯了法的人。犯法有轻有重,在处罚上有极其严格的区分的。比如什么叫行凶,什么叫正常防卫,什么叫防卫过当。还有一般犯罪可判几年,严重的可判几年。再有,有立功表现的可轻判,什么要重判。咱们一般不太了解法律,是不好分清的。所以,为避免错判误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聘请律师为自己辨护。当然也就包括犯法人(坏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判决是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不能用“好人”、“坏人”作为评判依据。更不能因为他“坏"而故意多判。为维护法律的公证公平性,允许每个当事人聘请律师,是法律规定。
感谢推荐问答。
目前我国正逐步建立刑事案件律师全履盖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是由律师职业性质决定的,不能用道德不道德的标准来评价。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主要途径及作用
一是主要途径分两种:
1.有偿接受委托;
2.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在案件不同阶段的作用:
1.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讯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在这阶段,律师可以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为嫌疑人解答一些法律疑问,帮助提出程序方面的一些问题等;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就可以复印卷宗,了解案件全部情况,询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案情等;
3.在法院审理阶段,此时犯罪嫌疑人被称为被告人,律师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帮助被告人作罪轻或无罪辩护,参加开庭审理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详细的辩护观点等。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同样要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
一是职业准则: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二是执业纪律:忠于宪法、法律。
律师在从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如果当事人提出无理或非法的要求,应该予以拒绝,当事人仍然坚持,可以解除委托关系。
如果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作出违反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的事情,比如违规接见当事人,发表不当言论,充当诉讼掮客,甚至伪造证据,扰乱法庭等等,就会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就是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在社会发展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更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图片取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辩护律师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辩护律师权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